2019湖南衡阳考区执业药师考试及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公告
我中心于10月10日至15日组织了执业药师考试及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现场核验,王俊等30名(名单见附件)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现场核验,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情形。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关于做好湖南省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19〕15号)及《关于做好湖南省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19〕11号)精神,给予上述考生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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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019年10月16日
原标题:衡阳考区关于给予30名考生2019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及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无效处理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hengyang.gov.cn/bsfw/rsks/201910/t20191016_2935641.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