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省委党校招聘4人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3、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网站(www.zjdx.gov.cn)。
请应聘者自行留意上述网站的相应招聘信息。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本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1-89085032,88848209(传真)
原标题:2015年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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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2015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