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计量学院招聘(非教学岗位)公告(浙江)【46人】
2、技能测试及面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技能测试和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附件2)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技能测试仅安排专业技术岗位(不含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和财务管理岗位)应聘者参加,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动手能力。
面试方式: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包括单独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和心理测试三个环节,其中心理测试部分不计入总分。其余岗位采取综合面试。面试包含回答基本试题、岗位试题和随机提问三部分,主要测评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能力等。
心理测试不合格或技能测试、面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中国计量学院网站(http://rsc.cjlu.edu.cn,“人才招聘信专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中国计量学院(纪委监察处):0571-86836042;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836013(专职辅导员岗位);
0571-87676133,0571-86836038。
原标题:中国计量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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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学院
2015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