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浙江省嘉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8人】
(二)笔试。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1、报考序号1-32岗位的,笔试试卷为综合管理类(A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2、报考序号33-61岗位的,笔试试卷为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C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
本次考试大纲参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下载(网址:http://www.zjks.com)。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面试前,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市属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浙江生源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有本人入学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计划中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员岗位自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
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考核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要求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的人员不得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社保局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5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中小学教师入围面试人员须书面报告所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2015年4月22日—4月28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截止2015年4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社会人员不得报考(户口不限人员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报考人员须用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5月6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传真号码:0573-82228947),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先完成缴费后退费)。
5、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核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www.zjjxrs.gov.cn)政策法规栏目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查询。对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上列出。
6、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我局无关。
7、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73—82228947。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www.zjjxrs.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可在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查询。
监督电话:0573—82228812。
原标题:2015年上半年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上半年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xls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四川内江市资中县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人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 2024江苏苏州市相城高新区(元和街道)招聘18人公告
- 2024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事业单位选调调减取消部分岗位公告
- 2024上半年四川内江市资中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选岗公告
- 2024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辅助人员1人公告
- 2024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招聘事业编制相关科技岗位人员1人启事(第1期)
- 2024四川内江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市中区)的公示
- 2024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 2024四川乐山市财政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 2024河南安阳市文峰区(高新区)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