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桑植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招25人】
四、政策待遇
(一)工资待遇。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政策标准执行。
(二)政治待遇。公开选拔的高层次人才,定向安排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用人单位正式干部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手续,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进行管理;工作业绩突出、表现的优先提拔重用;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调任后登记为公务员;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的可破格优先推荐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安家费10万元(按每年2万元计发),硕士研究生安家费7.5万元(按每年1.5万元计发),5年服务期内全部发放到位。
(四)住房。博士研究生由人社、住房部门负责为其安排性住房(有使用权,但不办理产权),15年后仍在我县工作的为其办理产权;硕士研究生在5年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统一实行货币化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
(五)家属就业。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按照就业、调配有关政策,对需要来我县就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子女,优先推荐就业岗位或协调落实工作单位。
(六)生活补贴。公开选拔的高层次人才,除正常执行现行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外,对博士研究生由县财政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五年的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按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五年的生活补贴。
(七)医疗服务。公开选拔的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康服务档案,5年内每年安排一次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八)编制。公开选拔的高层次人才应确保编制的使用,由编制部门按人才引进计划调剂相应编制。
五、纪律及其他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目录一经发布,在一年内有效。在集中引进结束后,只要岗位空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一律实行“免考+随到随引”的绿色通道制度。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桑植县公众信息网、桑植县党建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
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选拔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中共桑植县委组织部:0744-6233232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桑植县委组织部、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度桑植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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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桑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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