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娄底招聘常年法律顾问公告
(2)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除推荐为应聘律师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
(4)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2、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2)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3)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细则。
上述应聘材料(一式三份)应于2017年2月12日前送或寄至娄底市水利局政策法规科。
(二)评审
我局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及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
(三)聘任
经评审确定,我局将与单位签署合同,合同将明确服务我局法律顾问的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工作方式、聘用期限、费用支付、违约责任、解聘情形、争议解决等内容。
(联系地址: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东607号娄底市水利局办公楼8306房间)
邮政编码:417000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738-8387412 18307388656)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2017年1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