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国税系统】公务员考试公告【招400名】
三、组织形式
全省国税系统公务员招考的报名、笔试、面试工作,分别由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办法以及相关要求见各市发布的《考试公告》;招考的体检、考察工作,由省国税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会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市国税局具体实施,有关规定及标准见各市公告中的《报考指南》。体检公告的发布网站为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sd-n-tax.gov.cn)。
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录用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招录机关将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省国税局将会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人员在收到《录用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其中,在职人员和已签约其他单位的人员,应在报到前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当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规定要求报到的,不予录用。
点击下载:全省国税系统公务员招考职位表.xls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