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四川地区】网上确认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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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使用2015年中直机关公招考试四川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确认系统。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您目前进入的是四川省考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确认系统。
二、使用网上报名确认系统的考生应符合三个条件:
(1)已于10月15日-10月24日期间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进行了网上报名,并通过了资格审核;
(2)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考试地点为四川省;
(3)已准备好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蓝底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工具;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联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5)或招考部门。
三、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证、他人照片进行确认,否则造成其他考生无法实现报名确认等情况而引起纠纷的,需承担全部责任。
四、考生在报名确认时不能再以任何方式修改报名信息。
五、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2日9:00-7日16:00,考生请在网上报名确认结束前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系统以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作为登录的依据,报考人员请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报名序号,否则他人误用造成的后果,本网站及四川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网上报名确认的基本操作程序:
第一步,考生仔细阅读本须知、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后,点击“已完全了解”,后填写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
第二步, 本人已周知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考试当天,遵守考场规则和录用考试纪律,不作弊、不违纪,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一、为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各地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
(二)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查验考生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考生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考生实行检查。
(四)暂扣考生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
(五)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
(六)制止和处理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考生继续参加考试。
(七)在考试的客观环境受到外界干扰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或减少干扰,并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对受影响的考生给予适当、相应的补救。
(八)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二、部分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尺度
1.按“手机使用”处理的行为包括:
(1)携带身上并开机;
(2)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振动;
(3)携带手机当作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
(4)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信息等;
(5)拿出手机并开机;
(6)其他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以上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款处理。
2.关于考生坐错考场的处理
(1)考试前期,考生主动提出走错了考场,经主考同意继续考试的,应作记录,不作违纪处理。
(2)考试期间,由监考人员发现坐错考场,继续原地参加考试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阅卷期间发现考生坐错考场,经查属于替考的,按替考记录;不属于替考且没有书面说明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关于雷同试卷甄别结果的认定
(1)属雷同试卷“同考场打小抄”的,按《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认定。
(2)属雷同试卷“跨考场两两作弊”的,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串通作弊”认定。
(3)属雷同试卷“作弊”的,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有组织作弊”认定。
第三步,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
第四步,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网上支付考试费用人民币100元或150元,网上确认结束。
八、确认的考生请于11月24日10:00-11月29日12:00期间登录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十、如果您在网上报名确认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我们(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我们会尽快为您解决。
(责任编辑:李明)